警民联调 调出和谐音[第304期司法连线]
本报讯 今年7月省司法厅联合省综治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建立人民调解员与公安民警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公安行政调解有效对接,提高人民调解的执行率。“警民联调”案件范围主要包括群众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或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的婚姻家庭、邻里、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纠纷,经民警当场调解不成功的;情节轻微的打架斗殴、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治安案件所涉及的一般民事纠纷;其他适宜调解处理的民事纠纷。在调解过程中遵循自愿平等、依法调解、尊重当事人权利、公平正义原则。
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居民于大妈和辖区企业工作人员李路因为轻微侵权造成身体伤害的纠纷,就在望湖派出所警民联调室贾成浩、俞晓梅两名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得以成功化解。
望湖派出所常住人口有7.2万人,流动人口则高达18万人,每天处置的非警务事件有几十余起,其中70%以上是民间纠纷,占用了大量的警务资源。“在工作和生活中,不管是遇到劳务纠纷、家庭纠纷还是物业纠纷,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打110报警。现在引入警民联调机制,由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释放了基层警力资源。 ”望湖街道综治办负责人介绍。
2012年4月,该街道试点成立警民联调室为居民化解纠纷。截至今年8月份,警民联调室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94起,成功调处572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6%,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意见》要求年底前“警民联调”室在派出所的覆盖率将达到60%以上,到2015年6月底,覆盖率达到90%以上。目前全省各地市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截至8月底,合肥市就已在全市设立“警民联调”室75个,受理民事纠纷2890余件,调处成功2780余件,成功率达到96.2%。(吴增彦 盛大权)
稿件来源:2014年9月25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