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警方加强民爆物品管理 把好安全第一关

14.01.2016  18:33
        “王所长,我认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平安,更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虽然你们派出所平时对我们管理的比较严,但是我们打心底是感谢的。”此时,物管科的戴科长正在会上作着发言。1月13日上午,在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煤矿,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顾桂派出所召开辖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辖区治安秩序稳定,顾桂派出所超前谋划,周密部署,邀请辖区涉爆从业单位负责人、爆破作业人员代表召开此次会议。
  会上,该所所长王海涛以近年来全国因民爆物品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重特大伤亡案件为例,再次敲响安全警钟。从复学《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入手,着重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爆破作业许可证》规范上岗,过期的爆破员IC卡要及时审核。二是爆炸物品的运输、储存要符合规定,库房内人防、技防措施及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及时退库,保管员如实采录发放和退库信息等。
  去年以来,该所共开展涉爆安全大检查62次,查出隐患37条,下达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6份,与3家涉爆从业单位、88名涉爆从业人员签订具结保证书,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王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