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络类非法集资犯罪
07.11.2016 18:41
本文来源: 公安厅
近年来,犯罪分子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利用互联网招揽社会公众进行“投资”,借助网络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欺骗钱财。现将网络类非法集资案的特点和防范对策分析如下,以提醒民众投资要谨慎,提高辨别能力。
一、犯罪特点
1、网络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犯罪是指利用和依托计算机信息网络即互联网为犯罪工具和途径,通过网络传销、网络炒汇、炒股及销售基金、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犯罪活动,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众多不特定网民或投资者的财产和利益,应受刑罚处罚的经济犯罪行为。
2、由于依托了网络,使得网络类非法集资犯罪成本低,蔓延速度迅速,相对于传统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式,作案手段更隐蔽性,涉众型效应更明显,欺骗性更强,造成的危害更大。
3、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以“项目投资”“委托理财”“支付高息”为名,以高额返利、高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二、表现形式
目前,网络类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网络传销、网络炒汇、炒股及销售基金、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由于网络类非法集资犯罪是传统非法集资犯罪在互联网时代利用网络科技实施犯罪的新手段和途径,犯罪的实质及内涵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但犯罪的行为方式却完全颠覆了传统非法集资犯罪的模式。
三、防范措施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一要 建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要谨慎投资,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二要 选择合法的投资渠道,对高回报、低风险的投资项目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三要 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判断识别能力,避免受高额回报的诱惑而上当受骗。若投资时感觉自己无法识别,可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咨询和举报。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7.11.2016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