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扎实推进警官学院与基层司法行政单位2018年双向互聘工作

25.07.2018  18:10

   

为推动落实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工作,省厅印发了《关于实施警官学院与基层司法行政单位人员互聘工作的通知》,启动实施警官学院与基层司法行政单位人员互聘工作,旨在加强警官学院与司法行政实务部门的合作,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按照双向互聘的工作要求,2017年—2020年选聘2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专家到警官学院兼职任教,承担法学等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同时选聘20名左右警官学院骨干教师到基层司法行政单位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

2017年警官学院与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滁州市司法局开展了双向互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学院专业建设和师资培养工作。2018年,省厅研究确定11名同志作为双向互聘人员,其中选聘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到警官学院挂职任教的5人,选聘警官学院教师到基层司法行政单位挂职的6人,双向互聘人员将于9月1日前到岗。

(厅人事警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