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人事警务处四项举措强化警衔培训管理

09.04.2015  17:16

 

警衔晋升培训是最能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教育培训之一。厅人事警务处按照“凡晋必训”要求认真部署,各承训点精心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警衔培训工作的质量,结合首授、晋升等不同参训学员的特点,厅人事警务处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警衔培训管理。一是开展专项警务督察。按照司法部政治部要求,对学员培训期间的警容风纪、纪律作风情况和培训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警务督察。二是实行百分制考评。对学员在训期间的学习训练情况、纪律作风情况等所有方面实行百分制量化,在各培训点定期通报。三是严格一日生活制度。坚持从学员日常学习生活的细节抓起,用好警衔培训平台,培养良好学风作风,为今后的履职尽责打好基础。四是开展教师民主测评。对所有参加授课的人员,当场由参训学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情况作为优化师资配备、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参照。另外,对警务督察、百分制考评等方面的情况,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将反馈承训部门和学员所在单位。

(厅人事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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