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范领导干部决策 “拍脑袋”将被终身追责
新华网合肥12月18日电(记者陈诺)领导干部仅凭一支笔、批条子作“马虎”决策,常常令不少重大事项沦为“拍脑袋”的牺牲品。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首次出台针对性文件,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实行决策事项责任到人、终身负责,杜绝权力领域的“一言堂”,建立集体决策的新生态。
在日前公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中,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实行责任到人、记录在案、问题倒查的终身负责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都对参与的决策事项承担相应责任,不因追责对象职务变动、岗位调整、辞职、辞退、退休等免予追究。同时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的追踪,杜绝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
以责任追究“倒逼”决策行为规范,安徽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实行决策终身制主要考虑到一些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从提出到产生效益,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决策正确与否、效果如何在短期内很难验证。“有的行政首长做决策只考虑眼前利益,忽略法治观念,对后果估计不足,随意性过大,一旦调动或离职往往是拍拍屁股走人,对决策好坏不管不问”。终身制将给行政首长戴上“紧箍咒”,告别“拍脑袋”,促使决策更加审慎,经得起历史考验。
一直以来,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特别是在涉及“用地、用钱、用权”的重点领域,一些领导干部违规用权、以权谋私情况严重。此次意见中明确禁止以改革创新、招商引资等为借口,规避法律约束,绕开制度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法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
意见同时列出集体决策事项“清单”,凡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等重大事项,以及其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分配调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及措施,必须坚持集体决策。结合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关键步骤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
据了解,该意见由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协同省监察厅共同起草,经各地市、各单位等部门多次征求意见后最终形成,“也是集体决策的体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目前相关配套制度正在建设中。
0编辑: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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