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启动规范统一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工作

27.10.2014  10:52

为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切实解决部分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问题,马鞍山市宗教局会同市财政局启动规范统一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工作。

 

目前,全市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为368处,其中佛教98处,伊斯兰教4处,基督教263处,天主教3处,经省宗教局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为224人,已享受生活补贴的95人,标准为345元/月,未享受的129人,经过与宗教教职人员和县(区)民宗局工作人员座谈、调研和查阅相关资料等工作,市宗教局拟从四个方面规范统一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

 

一是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范围为在该市宗教活动场所常住、经宗教团体认定、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包括佛教比丘、比丘尼,伊斯兰教阿訇,基督教牧师、长老和专职传道员,天主教神父、修女。

 

二是没有建立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制度的县(区),尽快建立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制度。

 

三是各县(区)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增减,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考核、准入和退出制度,充分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资金的导向、激励作用。

 

四是各县(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此次通过规范统一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解决了全市部分宗教教职人员的实际困难,增进了同宗教界感情,为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全市宗教领域和谐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