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严禁跨省辖市招收新生

25.05.2015  16:46

教育 厅23日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违规招生。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省教育厅规定将不予建立学籍,对确认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的学校均关闭其电子学籍注册等功能,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实施整地区关闭。

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尽管省教育厅三令五申,但从近期各地反映情况来看,部分地方的个别学校仍存在提前违规跨省辖市招揽生源的情况。对此省教育厅要求各市招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地中招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对于中招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核实必须严肃查处。

省教育厅明确,凡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并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包括示范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省教育厅还将通过中小学学籍系统强化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对确认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的学校均关闭其电子学籍注册等功能,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实施整地区关闭。对顶风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的省示范高中一律取消其省级示范高中资格。

省教育厅还将于近期对各地招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规范招生工作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教育工作指标中,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中。

原标题: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