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之际,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市教育系统牢固树立为民办学理念,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池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致力在全市中小学实现“规范招生、规范办班、规范补课、规范收费、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材教辅资料使用”的工作目标。
为推进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池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全市规范办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池州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6月18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今年6月15日开始,至今年8月中旬结束。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制订方案,查找问题、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地各学校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文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业绩观和价值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简报、召开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具体行动方案,全面部署集中整治行动。第二阶段,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报告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检查,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招生、乱使用教辅资料、乱收费等问题,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持以正面典型激励人、以身边人物感动人,在全市组织开展“最美教师”评选和“学先进、做先进”活动,挖掘、宣传、树立一批德艺双馨的优秀教师,在全市营造学习“最美教师”、争做“最美教师”的浓厚氛围。第三阶段,健全完善规范办学平台意见投诉办理机制、规范办学信访处理机制,建立规范办学明查暗访机制,落实规范办学月报、督查通报机制;健全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加大对违规教师惩处力度;建立规范办学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校(园)长是本校(园)规范办学的第一责任人,各教育主管部门负有办学落实与监管责任,各地方政府负有各地规范办学的领导责任。(钟斌 特约通讯员:胡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