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规定规范粮企交易行为 失信粮企禁止入市

06.07.2017  20:06

记者从省粮食局获悉,为规范粮食企业交易行为,日前我省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对守信的粮食经营企业制定实施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而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将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据省粮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近日会同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农发行安徽省分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共同制定《安徽省粮食经营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规定(试行)》,以加强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和共享,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守信联合激励方面,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约定义务,没有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连续三年诚信评价等级为“A”级的粮食经营主体,申请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备案等事项可实行“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在申报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评先评优、粮食龙头企业认定、放心粮油和放心企业认定时优先推荐。

对粮食经营主体在社会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依法依规可采取惩戒措施,包括向全社会或相关部门公开公示失信行为信息,取消粮食收购资格、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委托、“放心粮油”企业称号等。对严重失信的粮食经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实施行业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