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1+14”规划体系 绘就“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蓝图——安徽省强化顶层设计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集中出台了《安徽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12个专项规划。除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事业发展2个专项规划外,“十三五”安徽省民政厅确定“1+14”规划体系中已有13个规划发布。从“十二五”期间“1+10”规划体系到“十三五”期间“1+14”规划体系,体现的是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变化,更是对完善顶层设计、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理念的切实实践;是适应民政事业深入转型和全面均衡发展的需要。
坚持以民为本,把握“十三五”发展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安徽实施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因此,《安徽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下,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开创“十三五” 安徽民政发展新局面。
“四大目标”统领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安徽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力,专项社会服务更加高效。具体来说是9个“进一步”和4个“全面”,即覆盖城乡、托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规范,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共进、多元共治和居民自治的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深化,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普惠加优待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婚姻收养登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保障有力、服务专业、覆盖全面的社会福利体系全面健全,托底保障有力、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扎实、社会力量参与广泛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和发展,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和制度化的志愿服务体系全面形成。
“九大工程”助推规划落实。《规划》以专栏形式列出了“十三五”期间安徽民政事业9大建设工程,分别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工程、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工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量工程、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拓展工程、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工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军民融合体系建设工程、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工程以具体到项目、量化到数字的方式,有力支撑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
规划征求意见广泛,汲取广大专家和群众智慧。规划编制的过程,凝聚了广大民政工作者、专家学者和社会大众的智慧。总体规划和12个专项规划,首次全部在民政厅网站征求社会意见;除专门以书面形式征求市县级民政部门、相关省直部门意见外,还组织召开市县级民政部门、省直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民政系统内部、外部从不同专业、不用角度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规划座谈、论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使得规划符合安徽经济社会特别是民政事业发展实际、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和期待。
规划发布途径多元,提升规划权威性和可行性。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省发改委联合发布,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社工专业队伍建设规划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发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与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4个单位联合发布,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更是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使得规划落实不再只是民政一家单打独斗,而是联合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力量,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政规划落地生根。
专项规划首创出台,引领专项民政工作发展。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省级层面出台《安徽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统筹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和标准,并提出结合地区特色,分区指引、分级推进、分步实施的规划实施建议。出台了全国首个社会救助专项规划,围绕精准扶贫要求,将社工专业人才参与扶贫攻坚作为重要工程写入规划。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出台殡葬专项规划的省份,大力推广生态节地葬法,并将新建经营性公墓中节地生态安葬区域配建比例(40%)作为硬性指标在规划中予以明确。
坚持因地制宜,凸显安徽民政发展特色
结合评估结果 科学设置发展指标。“十三五”规划发展指标的设定,充分吸收了“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经验和不足。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的“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评估报告中,特别要求对“发展指标”做重点评估。在做好这些基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安徽实际,《规划》确立了19个核心发展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1项,预期性指标8项,约束性指标都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5张、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90%、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100%、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乡镇级行政区域覆盖率100% 等指标均超过民政部指标水平,提出社会组织总数3.6万个,社会工作人才总量6.7万人,50%以上的地市实现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等。
结合地区差异,分区指引事业发展。承认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地区差异现状,根据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源禀赋、民政事业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分片指引,提出各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式,从而引导各地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安徽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城乡统筹的思路,提出将全省划分为皖北、皖中、沿江、皖西、皖南等5个片区,实行差异化、特色化的民政设施发展策略。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为抓手和依托,促进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发表于2月10日中国社会报头版)
上报单位:规划财务处 |
信息作者:陈希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