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25.03.2016  09:59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作为当前和“十三五”期间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制定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规划。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任务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工作进度,有力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通知指出,各地要把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作为提升灾情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针对当前灾情报送工作中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完备等突出问题开展培训教育,切实增强培训效果,着力提升灾情报送水平。要将灾害信息员日常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或以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灾害基础知识、灾害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民政灾情管理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着力提高乡、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的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质量。“十三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村(社区)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全覆盖的基础上,重视实际工作的应用。对灾害信息员岗位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对新任人员实行先培训再上岗或者边工作边培训。

        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措施,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商,加强培训师资力量,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运行。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基层特别是村(社区)级灾害信息员的基本需求。要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以奖代补、交通通讯补贴等方式,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灾害信息员提供经费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应配备灾害预警、查灾、核灾、报灾等必要的通讯、计算机、手持报灾终端等办公设备。

        各级民政部门要注重发挥灾害信息员在各类灾害预警预报、灾情报送、灾害评估、灾害救助、防灾减灾知识宣传、避难场所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使他们在灾害发生时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灾情信息,为领导及时了解灾情、科学决策、快速响应打下坚实基础。

                   


上报单位:救灾救济处
信息作者:李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