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第13号台风“苏迪罗”9日进入我省境内,受其影响,部分地区降大到暴雨,造成我省13市发生洪涝灾害,受灾人口88.7万人。截至8月11日12时,全省共转移安置19.3万人。为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防范次生灾害发生,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就有关事项作出要求:
一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当前,第13号台风“苏迪罗”中央气象台对其已停止编号,对我省风雨影响逐渐减弱,但今天白天我省江南南部仍有局地强降水。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12—14日江南多雷阵雨天气。15日开始我省有一次较明显降水过程。各级减灾救灾委、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把保障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继续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全面启动各项救灾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各级减灾救灾委、民政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向灾区群众宣传普及防灾避灾常识,增强他们的防灾减灾意识,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主动避险、科学避险。要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的作用,配合当地基层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劝解工作,确保危险区域的群众安全顺利转移。
三要切实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和管理工作。各级减灾救灾委、民政局要根据监测预警信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继续做好危险区域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要督促乡(镇)、村干部进驻集中安置点,加强服务和管理,做好卫生防疫、治安防范、用火用电安全等工作,及时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对人员进行实名登记。要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专人负责,24小时巡查,防止群众擅自进入。
四要认真有序组织转移群众返回家园。灾情稳定后,各级减灾救灾委、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指导,有序组织转移群众返回家园。要迅速组织人员对因灾受损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鉴定,逐一排查风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受灾群众返回居住,坚决杜绝群众在险情尚未排除的情况下返回家园,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上报单位:救灾处 |
信息作者:曹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