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女子探监丈夫被要求开“我老公是我老公”的证明

12.08.2015  16:17

日前,芜湖市一名女子要求到某监狱会见在押的丈夫,却被要求到派出所开具“我老公是我老公”的证明,此举引起开具证明的芜湖市东门派出所户籍民警的吐槽,并在证明上留言:结婚证不能证明婚姻关系,却要派出所开具证明,“我所表示很不解”。

  证明上写“良心点评”

中警网安徽站微博管理员“静姐姐的静”8月7日发布微博称,“妻子去探监被要求出具证明‘我老公是我老公’,出示结婚证也说不可以,必须派出所证明二人是夫妻关系。可是,婚姻关系不是公安部门管吧?公安部门不是万能的!”

该网友贴出的图片显示,在户籍证明下面,有人手写了一份“良心点评”,并盖上了户籍章。“xx工作人员,结婚证系民政部门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证件,对于探监人员非得要求派出所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我所表示很不解,却又不得不根据户口登记的内容出具。芜湖与XX路程遥远。何必让一个在押人员的妻子大热天来回跑,增加麻烦呢?”

  出于好心开具证明

记者获悉,开具户籍证明的是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东门派出所户籍室,该所王警官告诉记者,户籍证明以及“良心点评”就是她所开所写,开具时间为8月7日。

据了解,一位芜湖籍女子因需要去监狱探望丈夫,被要求出具婚姻证明,但监狱方面对于女子所持的结婚证不予认可,非要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无奈这位芜湖籍女子只能找到户口所在的东门派出所开证明,“证明我老公是我老公”。

王警官称,婚姻关系原本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登记,并不是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但是在当事人“跑了好几天”的无奈状况下由户籍民警行了方便。在出具证明的同时,派出所方面也忍不住对某监狱这种办事方式吐槽。

到底是哪座监狱要求出具奇葩证明?当事民警和该派出所负责人皆没有透露。

  [分析] 监狱人员:可能存在沟通问题

记者就相关情况咨询了我省监狱系统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曾经关注到该微博,目前通过信息倒查并没有在我省监狱系统发现存在类似情况。

据介绍,按照司法部门对亲属会见在押犯人的规定,在首次会见时,亲属只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能证明其关系证件即可办理会见证,对于无法证明其关系的旁系亲属才需要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会见,第二次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

该工作人员分析猜测,犯人家属与监狱可能存在沟通问题。

 [链接]“良心证明”真解气

8月10日上午,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健在证明。华安县华丰派出所开具证明后点评:“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有必要么?”

8月6日,事主到温州塘下派出所办理母子关系证明,民警认为户口簿足以证明相关事项,公证处要求再开证明属多此一举。温州市塘下派出所开具证明后点评:“如若对户口簿真假性存在疑问,请公证处来派出所进行核对。”

8月7日,云南一女子到云南普洱派出所,要求开具无犯罪前科的证明,用途为买房。云南昭通市盐津县普洱派出所开具证明后点评:“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

原标题:芜湖一女子探监丈夫被要求开证明 派出所吐槽称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