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被撞急等救命钱 法院先予执行挽救生命
12.04.2016 17:20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马鞍山市博望镇的村民孟某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事情是这样的:孟某的父母早逝,哥哥又已成家,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过着独居的生活。因为自己身体不好,四十多岁了也没有经济来源,娶不上媳妇,每月只能靠村里发的低保户补助勉强维持生活。可就是这样的生活,老天都不愿让他平静地过下去。
2015年12月20日晚上八时许,孟某正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段路晚上没有路灯,能见度很低。偏巧,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从这里经过,货车的前照大灯和近光灯都损坏了,还未来得及修理。这导致货车司机根本没有观察到在前方行走的孟某,直接撞了上去,孟某躲闪不及,被撞成重伤。
当晚,孟某就被送到南京市某医院抢救,却被告知必须早日进行手术,否则性命堪忧。可孟某家里穷的叮当响,哪里有钱做手术?人命关天,孟某的家人只好到博望区法院咨询,想知道有没有办法让保险公司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这一问,还真是有办法——先予执行!
马鞍山市博望区法院了解情况后,同意孟某缓交诉讼费,直接立案,然后立刻联系保险公司,并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要求保险公司立即向孟某支付医疗费20万元用于抢救。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孟某的生命最终得以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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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6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