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还钱 拘留措施出奇效
29.12.2016 00:34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李某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判决后,李某并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偿还张某欠款26800元。进入执行阶段后,李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经过多日的追踪和蹲点,12月15日,在一处工地将李某抓获,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时,李某主动偿还了欠款。
李某是建筑公司的承包商,2014年10月份李某以自己的名义与张某签订合同,将建筑公司的一处工程下包给张某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经过结算尚欠工资为26800元,经过多次催要,李某拒绝付款,随后张某诉至田家庵区法院,该院受理后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张某欠款26800元,但是在判决之后李某依然拒不履行偿还义务,无奈之下,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田家庵区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此案后立刻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并且询问了其偿还意愿,但李某态度强硬、恶劣,始终不承认所欠债务,并且扬言这笔欠款与其无关,所欠债款是属于公司名下,随后执行法官试图再次联系李某,李某均拒接电话。针对被执行人李某的此种态度,执行法官决定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经过多日的追踪和蹲点,12月15日,终于在某一工地附近将李某抓获,随后李某被带至法院,执行法官对李某做出了拘留决定说明,并且再一次询问李某还钱意愿,李某起初态度较为强硬,拒不承认所欠债务。但当执行法官决定将其带至拘留所时,李某终于松口愿意还钱。最后,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李某将26800元欠款全额交到了申请人张某手中。
本文来源: 法院
29.12.2016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