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鱼塘偷钓被发现 为拿回鱼竿竟掰断塘主手指

21.05.2015  13:12

胡某某偷钓时被塘主发现,为拿回鱼竿,他竟掰断了塘主的一根手指。近日,弋江区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胡某某赔钱又获刑。

2014年7月 14日8时许,胡某某与工友梅某某未经同意,来到同村人大强(化名)承包的鱼塘钓鱼,被后者发现。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大强在与胡某某争夺鱼竿时左小指被后者掰伤。后经鉴定,大强的左小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5年3月5日,被告人大强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案件审理期间,大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胡某某亲属代为赔偿大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000元,并已全部履行。同时,胡某某获得被害人大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因琐事处理不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胡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记者 饶剑

原标题:鱼塘偷钓被发现 男子掰断塘主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