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与省民政厅联合表彰第六批“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03.03.2015  14:59

 

日前,省厅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命名表彰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等100个行政村为第六批“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本次表彰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方式,经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本次受表彰的行政村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村务公开满意率高,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是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目前,我省已分六批表彰“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648个。

近年来,我省各地基层组织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依法治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君)民自治机制,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全面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保证村(居)民能够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村“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制培训,加强普法学校和法律书屋建设,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了法律意识。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治保网络、调解组织网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厅法制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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