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民告官”案件纠错率超三成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去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153件,间接和直接纠错2217件,综合纠错率为31%。
行政复议是指复议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当前处理“民告官”案件、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去年以来,我省积极打造来信、来人、来电和网络“四位一体”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平台,各地普遍建立行政复议机构和信访机构衔接机制,引导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渠道。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指导当事人有效运用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纠纷。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551件,依法受理7201件,连同上期结转的611件,共审结7153件。已审结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4436件,间接和直接纠错2217件,综合纠错率为31%,作其他处理的500件。
目前,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相对集中。国土资源、城建、治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去年所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占总数的近八成。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行政强制等新类型案件数量也持续增多。从被纠错行政行为情况看,违法行政突出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行政决策不合法、政府诚信缺失、行政执法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不合法等方面。
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各地推行实地调查和听证审理、专家论证咨询及集体审议等制度,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决定关,确保办案质量。马鞍山、黄山、宿州等地试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原由政府及其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马鞍山市为例,去年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同比增加122%,经复议的案件起诉率保持在10%以下,复议决定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实现“零起诉”。(记者 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