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人"攀爬高楼行窃 这小偷也是够拼
40岁的合肥男子李某某曾两次徒手攀爬至18层高楼行窃,险象环生,他却乐在其中。今年4月13日深夜,李某某再次作案,这回从顶楼翻入30楼窗户,入室偷走25万元现金。
4月14日,合肥瑶海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站西路某大厦30楼,一家公司夜里被撬,25万元现金、1枚纪念银币和1部手机等物品被盗。经调查,嫌疑人竟是从阳台窗户翻进去的,“我们看着都怕”,民警查阅监控,却发现嫌疑人案发当晚进入大楼后一直没出来。这是怎么回事?经失主辨认,原来嫌疑人作案前穿的是蓝色夹克,行窃时看到一件红色冲锋衣,就穿在身上了。通过追踪这件冲锋衣,嫌疑人最终消失在新站区颍河路中段。
警方还原了嫌疑人的作案经过:13日晚21时许进入大厦,乘电梯到达顶层,然后掰断安全通道的护栏,来到大厦外立面,从顶层徒手翻到30楼,撬开阳台窗户进入公司,行窃后乘电梯离开。
警方摸排发现,居住在创新大道与大别山路交口附近的李某某(男,40岁)有嫌疑,“这几年,他两次因盗窃被处理过,两次都是徒手爬上18层楼翻窗入室。”
4月15日,警方将李某某擒获。
李某某交代,当晚他独自闲逛,走到这栋大厦,乘电梯来到30层顶楼上面的天台,见一公司外窗易于撬开,萌生邪念。李某某爬到窗户外,取出随身带的工具撬开窗户入室,撬开一办公桌抽屉,将25万元现金、一枚纪念银币和一部手机卷走。临出门时,发现搭在椅子上的一件红色冲锋衣外型不错,顺手穿在身上。
当晚,李某某邀请一帮朋友上歌厅嗨歌、下酒吧喝酒。次日晚,李某某又邀请朋友上歌厅下酒吧,两晚消费14万元,“他每次作案都很刺激,因此花钱也很疯狂。”警方在李某某住处追回被盗余款11万元、纪念银币和手机。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