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区四项制度护航完成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04.01.2017  10:34

安徽网讯   蜀山区通过实行授权委托个人查询、近亲属备案、三级联审、三榜长期公示等多项工作制度,全力构建高效、透明低保工作格局。2016年全年共累计发放14394户次、22545人次,发放低保金1077.39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478元,均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率达100%,顺利完成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任务。

一是 实行授权委托个人查询制度。 申办低保前办理授权委托,由低保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成员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实行授权委托个人查询把低保工作关口进一步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本就不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需求,进一步净化了低保环境,确保了公平、公正、公开。授权委托书签定后,将主要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税务、工商、房产及车辆信息进行逐一核实,所查询信息将由低保主管部门提供给申请人所在镇街园,作为其申请办理低保待遇的依据。2016年全年实行授权委托个人查询制度以来,已对 197 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了相关信息查询,通过查询共发现36名申请人不符合申请低保待遇。

二是实行 “三级联审”听证制度。 “三级联审”是指在低保申办过程中,由区、镇街园、村(居)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和辖区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等随机抽调的15人组成“三级联审”听证小组进行听证评议。申请对象陈述完申请理由和村(居)低保专干介绍入户调查情况后,由“三级联审”听证成员对申请人进行提问,随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公布投票结果。“三级联审”制度的实行缩短了低保审批时限,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以及低保暗箱操作的发生。

三是实行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 蜀山区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材料和备案材料实行单独归类,分别由区、镇街园两级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目前,蜀山区已有19户低保户进行了 “近亲属”备案。

四是实行三榜长期公示制度。 一榜由村(居)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后似确定保障金额。二榜由镇、街、园50%抽查入户走访、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三榜公示前,区审批机关在全面审查镇街园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在蜀山政府网和蜀山区民生视窗上实行长期公式,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家庭人数,享受金额。(王英何春生 筱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