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通报违规配用公车案 11人被处理

05.05.2015  11:28

  日前,蚌埠市纪委面向社会公布6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案例,以此正风肃纪、严防不正之风。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蚌埠市纪委紧抓重要节点,创新监督方式,共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0起,处理11人。此次公布的6起违规用车案件包括:五河县教育局违规借用县新华书店车辆并报销相关费用问题、蚌埠四中违规借用他人车辆问题、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政委杨明旭公车私用问题、五河县房管局副局长仲米洋公车私用问题、怀远县淝河乡吕瑞公车私用问题、淮上区曹老集市场监督管理所张春梅和闫洪亮公车私用问题。该市此次查处的案件,呈现出时间跨度大、发现线索的方式更全面、处罚力度大等特点。其中,五河县教育局违规借用县新华书店车辆并报销相关费用问题,已被省纪委列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违规用车自2008年6月至2014年7月,时间跨度达6年。蚌埠市纪委除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网络涉腐舆情监控和暗访巡查等方式形成监督网络外,还积极创新监督方式,通过调取道路行车监控记录落实查处证据。在处理问题当事人时,该市除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外,还追缴燃油费、车辆损耗费等;对于聘用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进一步加大了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