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贫困申诉人可获法律援助[安徽法制报]
23.07.2015 11:3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本报讯 对于请不起律师的申诉人来说,今后有望获得法律援助。7月21日,记者获悉,为了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蚌埠市司法局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出台《申诉案件律师代理暂行办法(试行)》,解决经济困难申诉人的法律需求。
根据《办法》规定,申诉案件是指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刑事判决、裁定书,以及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在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申诉人没有委托代理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可能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不服国家赔偿的行政申诉案件,检察机关将通知法援机构指派律师代理;在刑事申诉案件中,申诉人是未成年人、盲聋哑人、精神病人,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案件,可能改变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的案件,申诉人也可申请法律援助。
据介绍,蚌埠市检察机关将在控申接待窗口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受理申诉案件,并告知申诉人的权利义务和申诉风险。各法律援助也将及时对申诉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诉人,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代理。(倪伟东 记者周莹莹 实习生江钰)
相关链接
6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多项措施回应广大困难群众日益增多的法律需求。其中明确指出,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各地开展试点,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稿件来源:2015年7月22日安徽法制报
附件:本文来源: 司法厅
23.07.2015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