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持续推进师德建设
日前,省教育厅公布了全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名单,蚌埠市有15位教师位列其中,荣获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随着越来越多的骨干教师脱颖而出,该市的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为教育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
获得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15位教师来自全市基础教育各个领域和地区,是经过基层选拔推荐,省教育厅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评委会审议投票表决后产生的。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荣誉称号,自1978年设立以来,每4年评选一次。蚌埠市现有108名省特级教师,在职的共45名。
今年开学,千余名新任教师走上了三尺讲台,是蚌埠市多年来招聘教师最多的一年。据该市市教育局统计,全市现有专任教师30215人,包括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24712名,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专任教师1979名,幼儿园教师3524名,能基本满足全市教育教学的需求。
重量更重质,蚌埠市自2012年启动“三名工程”,已经评选出33位“蚌埠市名教师”、10位“蚌埠市名校长”和20位“蚌埠市名班主任”。他们,成为教育行业的“领头羊”。加之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的评选、考核、激励机制逐步完善,涌现出越来越多的骨干教师,人才梯队建设初具规模。
“全市普通高中、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分别达到29.14%、15.30%,而且中青年教师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陈锦介绍说,学高为师,教师更要不断学习充实自己。所以,继续教育一直被视为教师的“必修课”。目前,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83.5%,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占95.5%,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具备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479人。
从今年开始,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在职业准入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等手段,建立起“国标、省考、县管、校用”的管理制度。“教师队伍的管理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一步,而教师待遇改革的政策导向,则更加明确地体现了向农村倾斜、向薄弱倾斜的态度。”昨天下午,蚌埠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介绍说,从2014年开始,市县乡三级分类发放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依据学校偏远程度逐步增加绩效工资总额,最高已达每月813元,在全省首批实现农村学校艰苦津贴全覆盖。投入1185万元在怀远建设的285套教师周转房如期交付,也成为老师们的“暖心房”。
另一方面,蚌埠市持续推进教师师德建设,坚持“身正为范”。在落实教育部“六条禁令”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通过实施社会监督公示、签名承诺自律、党员干部优秀教师示范、集中排查报告、志愿者公益助学、典型案例处理等六项行动,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促进师德师风进一步向好转变。(王浩 特约通讯员:项立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