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07.02.2018  06:00

  蚌埠市日前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依据新规,该市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户月人均528元提高至555元,市辖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4100元提高至4428元,三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3818元提高至4428元。

  除低保标准调整外,该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也得到相应调整,由原户年人均不低于5420元提高至不低于6280元,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户年人均不低于8060元提高至不低于8420元。 据介绍,目前蚌埠市共有城乡低保户12.6万余人,其中城市低保户3.84万人,农村低保户8.78万人。今年1月份,该市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483万元,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871万元。其中低保、五保调标共增发资金657万元。

原标题:蚌埠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通讯员 朱永鑫 记者 孙言梅    编辑:陆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