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建管局原党总支书记张贵森受贿滥权获刑六年

18.06.2015  05:36

  近日,由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蚌埠市建设管理局原党总支部书记、蚌埠市建筑业协会会长张贵森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该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张贵森有期徒刑六年。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贵森在担任蚌埠市建筑管理局党总支部书记、蚌埠市建筑业协会会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管理、服务对象在公司业务、资质年检、承接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购物卡等财物,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张贵森任职期间投资入股某新型建材公司,由于利益关系,其放弃职守,疏于管理,致使该公司生产的大量不合格建筑材料流入市场,给监管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其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贵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69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贵森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