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隆重举行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18.03.2016  17:51

  

  3月15日,由蚌埠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工商质监局、市消费者协会承办的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在淮河文化广场举行。市人大副主任周刚民、市政府副市长秦武、市政协副主席李宝宣、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文以及公安、民政、司法、住建委等协办单位分管负责人出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文主持,副市长秦武宣布宣传活动开幕。

  蚌埠市工商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晓静在活动现场致辞。张晓静在讲话中指出,过去的一年,蚌埠市工商质监局、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空气净化器、汽车、家用电器、儿童用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专项行动10余次,共立案查处侵权和制假售假案件1115件,查处罚没款万元以上大要案件32件,捣毁制假窝点6个,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违法分子。同时,开展合同格式条款整治专项行动,审查备案合同61件,对重点消费领域“霸王条款”依法进行了查处。强化广告监测,重点加强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监管,实现了“广告零违法”目标。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协会投诉站402个,实现了一市三县全覆盖。全年共接诉10115起,投诉办结率达95%,发布消费提示、警示10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90万元。

  张晓静表示,今年,蚌埠市工商质监局、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将紧紧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实现新作为,大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不断完善消费维权网络,加大“一会两站”建设,充分发挥大型商场、超市、市场12315维权联络站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把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继续加大产品源头监管,大力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经销不合格商品行为,及时公布消费维权信息和典型事例,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工商质监、发改委、卫计委、公安、交通、食药等行政执法单位还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台、真假商品识别台,受理消费投诉台,现场解答消费咨询台;市水、电、气公共服务企业和电信、移动,联通、市百大、新世纪、华联、百惠等商贸企业在活动现场设置服务台,宣传消费承诺,提供便民服务。

  三县、六区也都设置了分会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和丰富多彩的便民活动。参加宣传活动的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巡视主会场及市区六个分会场,慰问参加纪念活动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