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环保局组织召开新《环评法》实施工作推进会

01.09.2016  15:04

            8月30日,蚌埠市环保局陈克亚副局长主持召开新《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实施工作推进会,蚌埠市3县6区环保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环保局审批科张则涛科长首先解读了新《环评法》修改部分的相关内容。新修订的《环评法》即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新《环评法》基于简政放权的出发点,对部分环评程序进行了优化,包括:环评行政审批不再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改为备案,取消行业预审,环保事中事后监管更严厉等。相关内容的修改不仅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也减轻了企业负担,是环境管理的重大突破,强化了政府的服务理念。
            参会人员就新环评法实施后当前及今后项目审批、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陈克亚副局长就此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审批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环评报告审批工作;二是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三是环保工作人员要主动加强新《环评法》的学习理解,进一步强化履职服务意识,为促进全市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