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局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工作

30.06.2015  18:34

一是将“明厨亮灶”与行政许可审核工作结合,把好“准入门槛”。制定了《蚌埠市餐饮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核指导意见》,把“明厨亮灶”列为新、改、扩餐饮企业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核指导项目,并强制学校食堂(托幼机构)、特大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在新改扩时同步进行设计,设计图纸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二是将“明厨亮灶”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结合,强化“过程管理”。重新细化了餐饮量化评分标准,将“明厨亮灶”作为日常量化等级评定的加分项目,推动A级单位主动实施“明厨亮灶”。 

三是将“明厨亮灶”与小餐饮示范创建工作结合,打好“工作亮点”。既把小餐饮示范街、示范店作为“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重点单位,又把“明厨亮灶”作为小餐饮示范街、示范店创建的验收指标。 

四是将“明厨亮灶”与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文明城市等九城同创工作结合,将明厨亮灶列为县区考核指标,极力把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打造成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的标杆、文明城市的窗口,提升餐饮消费信心。

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明厨亮灶”餐饮单位98家,其中实施透明厨房47家,实施视频厨房35家,实施远程监控技术1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