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将三县民族宗教工作机构纳入政府工作部门

02.08.2016  21:34

 

日前,蚌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行文将原在怀远、五河、固镇县委统战部挂牌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调整在县政府办公室挂牌,承担辖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责。

 

调整后的县级民族宗教事务局,进入政府序列,编制4至5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更加明确。目前,蚌埠市所辖县区民族宗教机构均为政府工作部门,蚌埠经济开发区和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也设立了民宗局,使得域内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两级责任制和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三级网格化建设更加完善。同时,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均有大幅度提高。2016年,全市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78万元,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每月补贴1350元,为地区民族经济发展和宗教和谐稳定提供了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