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出台《蚌埠市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
28.03.2017 13:12
本文来源: 档案局
《办法》规定,各县区(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和利用等工作。资助部门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学生资助业务材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岗位职责,以及立卷归档、查询利用、库房管理、保密保管、移交、鉴定、销毁等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学生资助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销毁、遗失和泄密。未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不按规定移交档案,或玩忽职守,造成档案管理混乱、丢失等,给受助学生造成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8.03.2017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