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出台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意见
17.11.2016 15:0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蚌埠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法宣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举措,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意见》明确蚌埠市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及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使普法宣传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更加有效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全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意见》要求以案释法活动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规范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必要性原则基本原则。建立了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完善公民旁听庭审制度和以案释法案例库制度等五项制度体系。建立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联动协调机制,落实以案释法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从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中遴选一批法律素质过硬、司法执法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及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建立以案释法宣讲队伍。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考核,推动以案释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蚌埠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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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6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