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出台《工业发展目标管理奖励办法》

08.07.2014  12:05

      日前从市经信委获悉,为进一步调动各县区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近日,蚌埠市出台《蚌埠市工业发展目标管理奖励办法》,明确围绕工业发展规模、质量和结构设立9项工业发展考核指标,加大对县区(管委会)考核管理力度,考核优秀的单位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 
        工业发展怎么考核?据介绍,《蚌埠市工业发展目标管理奖励办法》制定了健全的指标体系,在全市工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的基础上,对县区(管委会)工业发展的规模、质量和结构方面设立9项指标进行考核管理。在工业发展规模方面,重点考核“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三项指标;在工业发展质量和结构方面,重点考核三个“比重”,即“民营经济占经济总量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办法》明确采取一年两次考核,年终一次兑现方式,年终对排名末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考核将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奖励。 
        工业考核如何“”出实效?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局负责人给出答案: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制,增强目标任务的导向性,激励各县区加快工业发展步伐。该负责人表示,做大工业经济总量是当前蚌埠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办法》制定时加大了“工业发展规模”三项指标的分值比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这三项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成正比,它们的完成情况是工业经济总量实现提升的关键。”他说。 
        在工业发展质量和结构方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量”在此次考核中被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据了解,作为“克强指数”三项指标之一,工业用电量可以准确反映工业生产的活跃度及开工率,真实、客观体现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发展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