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出台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12.10.2016 17:3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蚌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一是从多个方面提出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公检法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制度,实现工作站律师值班常态化;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强化“12348”法律咨询热线服务,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二是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把法律援助纳入社区工作事项清单;认真实施法律援助综合管理质量标准,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司法机关意见征询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管,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三是市、县(区)财政要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预算支出应不低于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金额;建立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适当提高案件补贴标准。四是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临街一层便民窗口不得少于120平米,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完善互联网申请渠道,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传播平台,实施“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蚌埠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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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6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