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凸显“三大变化”
近日,蚌埠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和去年相比今年中招在择校生、录取形式等方面均有明显变化。
省级示范高中停招择校生 。 蚌埠市中招工作意见明确,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择校生”退出历史舞台。该市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部分统招指标分配到各完中、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各省示范高中拿出80%的统招指标,依据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结果等因素分解到各完中、初中。同时,蚌埠市今年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结束后且成绩公布后,由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报考志愿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志愿一旦填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更改。中考查分结束后,教育招生部门按照考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综合素质总评结果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公办普高统一录取 。今年,蚌埠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在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平台上统一录取,任何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自行录取。而往年,一般仅省示范高中在招录平台上录取。同时,中招工作意见规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纳入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不再单列。对于中职生而言,今年的招生录取与往年也有不同。今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统一网上招生录取。经审核通过的具有办学资质的中职学校和专业都须进入统一的招生平台。
设立特长生、特色班 。录取形式的另一处明显变化,是在省级示范高中恢复招收部分科目的特长生,省、市级示范高中还继续招收特色班。招收足球、健美操、艺术、信息技术等科目特长生125名;招收特色班招收学生280人。 按规定,具备特长生和特色班招生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到报考学校报名。在中考志愿填报时,考生所填报的特长生及特色班志愿必须与报考学校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特约通讯员: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