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一特大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审

14.03.2016  11:41
摘要 3月11日,从泰国曼谷缉拿归国的安徽尚能空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磊涉嫌特大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未作当庭宣判。

   中安在线讯 据蚌埠新闻网报道,3月11日,从泰国曼谷缉拿归国的安徽尚能空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磊涉嫌特大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未作当庭宣判。

  王磊是蚌埠市警方通过“猎狐”专项行动中首次跨国成功抓捕的犯罪嫌疑人。2014年8月13日王磊在泰国曼谷市被泰国警方抓获,8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押解回国。

  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王磊为骗取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五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任,为其实际控制的尚能空调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授信担保,冒用盛世欣兴公司名义,使用伪造的盛世欣兴公司印章,与蚌埠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

  在蚌埠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下,尚能空调公司先后于2013年、2014年分别3次从上海浦发银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贷款人民币2800万元。在缴纳700万元保证金后,于2014年5月6日从交通银行蚌埠分行开立14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3年12月3日,在五河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下,尚能空调公司从五河农信社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从银行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得来的4500万元均由王磊个人支配使用。截至2015年4月1日,蚌埠融资担保公司、五河融资担保公司先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4574.01067万元。

  2012年3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王磊以其公司经营发展、参与龙子湖商业综合体开发、购买南山豪生大酒店门面房等需要资金为由,以1.8%至6%不等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先后从李某某等16人处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7260.857万元。王磊将集资所得款项,分别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偿还到期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澳门赌博、购置房产、汽车等。2014年6月27日,王磊逃往泰国。截至案发时,尚有3514.437万元未归还给被害人。

  2014年初,被告人王磊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需要,与他人一道伪造荣盛云龙观邸、南山豪生大酒店门面房房产证及《结婚证》、《离婚证》、《机动车行驶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等证件和大量用于伪造证件的印章模具。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磊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陈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