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公安局一副大队长为儿办生日宴 收受礼金被免职

21.10.2014  11:58

  9月12日蚌埠市民实名举报称,8月15日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巡防大队副大队长杨国梁,为儿子庆祝10周岁生日在酒店大摆宴席。 10月18日,蚌埠市龙子湖公安分局通报称,调查后决定免去杨国梁巡防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8.99万元礼金。

  9月12日凌晨,蚌埠市民郭彪在蚌埠当地一知名论坛上,公开举报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巡防大队副大队长杨国梁,为儿子庆贺10周岁生日,在酒店大摆宴席。其间,还收取礼金。 9月12日下午,龙子湖公安分局公开回应了此事,并责成分局纪委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同时,杨国梁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10月18日下午,龙子湖公安分局正式对外通报了此事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通报称,现已查明,8月15日,杨国梁在一酒店内为儿子办十周岁生日庆典,收受朋友、同事、同学等非亲属人员礼金8.99万元。

  通报表示,杨国梁身为党员干部,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据此,分局于9月17日决定免去其巡防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责令其退还违反规定收受的全部礼金。 10月16日,龙子湖区纪委经研究决定,给予杨国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