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打造法治共同体举措获市委书记肯定
21.07.2015 17:43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新形势,深入贯彻《中共蚌埠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积极推进法治蚌埠建设”新要求,加快建设蚌埠法律职业共同体,为蚌埠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规范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保障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保障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六项工作措施,依法保障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正当执业权利,同时规范其偏离执业操守的不当行为。同时,将蚌埠中院的此项做法向市委周春雨书记作了专项报告。
周春雨高度重视,批示认为,蚌埠中院的做法符合改革方向和改革精神。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增进全市法律职业人之间的了解、理解、互信和双向监督是必要的,这也是法治蚌埠建设的基础。要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建立法律执业个人记录档案,并加以评价和运用。
蚌埠中院将认真贯彻周春雨书记的批示精神,在法院审判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其他法律职业群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双向监督,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为蚌埠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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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7.2015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