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四个坚持”力抓队伍建设
安徽法院网讯 4月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蚌埠中院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努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被省高院选中在会上向全省法院做了介绍发言,并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据蚌埠中院朱昌锐院长介绍,在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蚌埠中院以“四个坚持”,面对司法改革试点的机遇和挑战,积极应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思想工作,突出素质提升,狠抓司法作风,队伍建设成果丰硕。
一是坚持以班子建设为核心,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司法改革为蚌埠中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在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伊始,蚌埠中院党组班子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司法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成立了以中院院长为组长的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
二是坚持以思想工作为抓手,切实增强干警责任担当。在司法改革的浪潮涌动下,蚌埠中院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确保队伍稳定的“龙头”,加强宣传教育,细化沟通协调,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特别是在法官入额遴选中,结合干警思想实际,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岗位,多层面开展谈心。全市三家试点法院共有5名班子成员主动放弃入额,一线法官入额比例达到88.43%,法官遴选工作平稳有序。
三是以内强素质为基石,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完善制度,蚌埠中院牢固树立以能力实绩选人用人导向,同时,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暂行办法》为节点,通过突出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强化责任落实,进而促进法官主动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在此基础上,蚌埠中院把自办法官论坛,开展精品庭审、精品案件和精品裁判文书评选作为加强业务指导的载体和平台,形成内外互动,促进法官素质和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是坚持以外树形象为依托,切实深化司法作风建设。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强化政治纪律、规范审判执行行为、深入推进廉洁司法,并加强审务督查和司法巡查,在全市法院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获得群众的纷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