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四个围绕”提升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效

17.01.2017  19:01
 

  安徽法院网讯    去年8月以来,蚌埠中院按照省、市委决策部署,在省高院的指导下,全面推开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突出“四个围绕”,有效提升了审判执行质效,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围绕分类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制定《司法改革过渡期人员定岗定责实施方案》,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分别实行不同的职务序列管理。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公平公正地将279名政治坚定、业务素质高、实际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选为员额法官。

  围绕团队办案提升质效。制定《审判团队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案由相近、人案均衡原则,设立刑事、民事、商事、执行等审判团队23个。按照3:1:1的模式,为每个审判团队配备3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充分发挥团队力量,着力提升审判执行效率。

  围绕审判权凸显法官办案主体。制定《审判主体司法权力清单》,突出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独任法官直接签发审理形成的裁判文书。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完毕后即可印发。院、庭长不再签发自己未直接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完善审判委员会职能定位,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过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充分放权给合议庭、法官。

  围绕责任制推进监管有序。坚持放权不放任,制定《司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法官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定《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和监督程序,推动形成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