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主创“法治共同体”深入推进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7日下午,蚌埠市律师工作会议召开,来自全市公、检、法、司的相关领导及在蚌埠市注册的200余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作为该市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倡导者和率先实践者,蚌埠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军在会议上作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的主题发言。
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新形势,深入贯彻《中共蚌埠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积极推进法治蚌埠建设”新要求,加快建设蚌埠法律职业共同体,为蚌埠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在蚌埠中院的倡导下,蚌埠中院与蚌埠市司法局尝试打造法官与律师和谐共建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今年4月27日,蚌埠中院与该市司法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加强合作,致力于打造彼此尊重、平等合作、相对独立而又相互监督的法治共同体。5月8日,蚌埠中院与蚌埠市司法局围绕建立通报沟通机制、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蚌山区法院召开有法院、司法局、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参加的座谈会,在多个问题上达成共识。6月两家正式出台《关于规范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保障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保障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六项工作措施,依法保障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正当执业权利,同时规范其偏离执业操守的不当行为。同时通过联合举办2次大规模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共同提高法律从业者业务素质。
蚌埠中院的探索和做法受到各界的高度重视,今年9月15日,省高院和省司法厅在蚌埠组织召开皖北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座谈会,蚌埠中院对致力打造法治共同体的做法做了经验介绍。
蚌埠中院将致力于打造该市法治共同体的探索引起市委书记周春雨的高度重视,周春雨作出批示:“做法很好,符合改革方向和改革精神。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增进全市法律职业人之间的了解、理解、互信和双向监督是必要的,这也是法治蚌埠建设的基础。要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建立法律执业个人记录档案,并加以评价和运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捍卫出席会议,他指出,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大力支持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市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积极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共同推进法治蚌埠建设。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要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共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吴捍卫强调,要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落实律师法定执业权利和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服务,把律师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律师教育管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不断推进蚌埠律师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