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月13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辖区内的怀远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判处非监禁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回访帮教。
近年来,蚌埠两级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