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财产不履行 老赖被罚一万五

24.07.2015  10:56
 

  安徽法院网讯    “老赖”冯某为规避执行,对法院隐瞒实情、虚假申报财产。近日,绩溪县人民法院对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冯某罚款15000元,同时要求其提交具结悔过书。这是该院今年对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对象作出的首例处罚决定。

  2015年3月,该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被告冯某赔偿原告胡某6110元。判决生效后,冯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原告遂于2015年5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后,向冯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催促其履行义务并如实报告财产。但是冯某声称已经支付医疗费,余下款项因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执行法官经查询了解到,冯某开设的公司隐瞒了真实财产。

  该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认定被执行人冯某虚假申报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罚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