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事件追踪 养父否认是起诉发帖人幕后推手
时隔4个月,原本慢慢平息的南京虐童案再起波澜!8月12日,之前被喻为正义化身的网友“朝廷半日闲”徐先生,被男童的亲生父母告到了江宁区法院。理由是,徐先生的发帖行为侵犯了孩子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等等。不仅如此,这对远在安徽农村的原告夫妇还提出了20万元的赔偿款!
20万元可不是小数目,得知自己被男童亲生父母起诉,当事人“朝廷半日闲”徐先生恐怕也不淡定了。但蹊跷的是,记者昨天多次拨通徐先生电话要求采访,均遭婉拒。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与徐先生的“罕见沉默”不同的是,不少市民对其发帖揭露虐童行为表示支持。还有网友猜测,受虐儿的养父是名律师,该不会是追责徐先生的幕后推手吧?对此,记者采访了男童的养父施某,施某称自己并未参与,否认幕后推手一说。
案情介绍>>>
南京虐童案进展:
养母被公诉尚未开庭
今年4月3日,微博名为“朝廷半日闲”的网友在微博上贴出一组触目惊心的照片,一名男童浑身是伤,特别是背后伤痕密密麻麻,疑似被养母殴打所致。这名网友在微博上描述说,“父母南京某区人,男童于6岁合法收养,虐待行为自去年被校方发现,近日,班主任发现伤情日渐严重,性格也随之大变,出现畏惧人群等心理行为,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在多方努力无果后,寻求网络帮助。”该网友发帖说:“恳请媒体和大伙的协助。希望这个孩子通过我们的帮助可以脱离现在的困境。”
该起“虐童案”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众多网友、大V转发或评论。经警方鉴定,男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7月20日,养母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由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依法向浦口区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剧情发生突变:
亲生父母告发帖人多项侵权
8月12日上午,该案剧情又有了进一步发展。受虐男童小宝(化名)的亲生父母桂先生和张女士,突然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起诉书,状告徐先生侵权。桂先生夫妇认为,徐先生在网上散布小宝照片的行为,已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要求其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20万元。
在这份诉状中,桂先生夫妇表示,作为亲生父母,他们在得知孩子被养母李某打伤后,确实也很心疼,但却是能够理解的,因为在他们看来,李某是无心之失。而徐先生未经同意将孩子的照片发到网上,却侵犯了孩子的多项权利。
首先是肖像权,因为照片广泛流传,孩子的各项基本信息都被暴露于人前,而且还被贴上了“被虐待儿童”的标签,这对孩子今后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也给原本快乐的孩子带来了无尽烦恼。其次是隐私权,养子身份属于小宝的生活隐私,只有小宝的养父母、亲生父母等极少数亲属知道,徐先生擅自对外发布小宝的养子身份,让小宝背上“养子”的心理阴影,这是对孩子隐私权的侵犯。另外,徐先生的行为也严重侵犯了小宝的名誉权。桂先生称,事情发展到现在,孩子的心理已产生巨大改变,无法正常学习生活,在同学面前也抬不起头来。此外,孩子的生活安宁权也遭到了侵犯。今后的日子里,小宝无法面对妈妈李某因教育自己而遭受的劫难,可能永远无法从“负罪感”中解脱,更不要谈安心学习了。
因此,桂先生夫妇请求法院判令徐先生停止侵害,向他们赔礼道歉,并在全国范围内为他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另外,徐先生应向小宝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同时向桂先生、张女士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法院回应:
将于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立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公众看来,徐先生本意是为救助孩子,结果却被孩子的亲生父母告到法院,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记者从江宁法院获悉,法院确实收到了桂先生夫妇状告徐先生侵权的诉状,但未当场立案。之所以未当场立案,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主要原因是桂先生夫妇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因为小宝的抚养权早就变更到了养父母名下,从法律上说,其亲生父母对小宝已经不再履行监护和抚养的责任,其是否是适格的原告,关系到其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这也要再认真对照相关法律规定。但是,法律对是否立案的期限作了规定,无论是否立案,江宁法院都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该案最后是否会受理?法院相关人士称,审查阶段不便回复。
新闻当事人>>>
生父:你想知道的起诉书里都有
在诉状中,桂先生夫妇称小宝身上的伤是养母李某失手所为,徐先生随图配发文字动机不良,不外乎搬弄是非,以关爱儿童的名义进行恶意炒作,以增加自己微博的关注度。
身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桂先生夫妇为何会有这样的推断?又为何事隔4个多月之后才以侵权名义将发帖人徐先生告上法庭?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桂先生的电话。面对记者的疑问,桂先生很冷静,他说:“你想知道的起诉书中都有,我现在没空接受采访。”随后挂断了电话。
养父:孩子亲生父母做什么我管不了
昨天上午,“虐童案”亲生父母告发帖人的新闻一经披露,网民们又“吵”翻了天。有网友提出了疑问,桂先生夫妇是安徽农村人,文化层次不高,按理说不会具备如此高的维权意识,而小宝的养父施某是一名律师,他会不会才是该事件的幕后推手?
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小宝的养父施某。电话中,施某称自己对此事毫不知情,更无参与一说,“昨晚也有媒体记者打电话问我此事,而事实上,我是今天上午才从网上看到的。”
当记者问他对此事的看法,桂先生夫妇是否应该告发帖人,以及告得对不对时,施某说:“现在孩子也归他们了,两家只是偶尔联系,他们做什么,我们也管不了,作为李某的家属,我不作任何评价。”
另外,对于起诉的几项侵权事由,施某同样以“不作评价”回复。
原告律师:被告可提出抗辩理由
在诉状中,桂先生夫妇称徐先生的行为侵犯了小宝的肖像权、隐私权以及名誉权,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
桂先生夫妇所提出的这几项侵权事由能否运用在此案中?记者就此采访了原告的代理律师蒋律师。蒋律师说,桂先生夫妇于半个月前找到他,请他代理此案,侵犯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也是桂先生自己提出的,他觉得整体上还是合理的,而且索赔20万元也不算多。“最高院有明确规定,侵犯他人权益,被侵犯人有权索要赔偿,这件案子里,三个人才索赔20万元,显然不多。”
当记者提出有网友质疑原告是“冲钱来的”时,蒋律师称,发帖这件事不管是对孩子还是对桂先生夫妇,影响都是相当大的,他们有权提出索赔。至于是否过度维权,蒋律师说:“过不过度应该是被告自己来说,他要是有什么抗辩理由,可以随时向法庭提出来。”
另外,蒋律师还告诉记者,诉状是当事人自己去递交的,据他所知,现在法院对监护人资格存在质疑,案件还在审查阶段,7日内会给个答复。不过他认为,该案不存在监护人资格的问题,因为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监护权是永远存在的,这个不用质疑。
发帖人朋友:发帖并非“恶意炒作”
对于被诉一事,发帖人徐先生持什么样的态度?昨天下午,记者几经辗转终于与他取得联系,但采访要求遭到了拒绝。
记者从徐先生的一位朋友处得到了这样的评价:徐先生其实是一个比较有正义感的人,据我所知,该事从发生到现在,徐先生的初衷和出发点都是好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好心却成被告,我们内心也很震惊。”徐先生的朋友透露,徐先生当时举报这件事时,不仅是在网络上进行了举报,同时也向警方报了案,其目的是想让警方更重视,以便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利,他的发帖行为并非孩子亲生父母口中所说的“恶意炒作”。而且,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他也算考虑得比较周到,在发帖时还特意对孩子的脸部作了处理。(江南时报记者纪树霞)
原标题:南京虐童事件追踪 养父否认是起诉发帖人幕后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