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政协情系文物保护

15.10.2014  12:29

      “古建筑作为历史文化古迹,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因此,首要任务是加以保护,然后才是开发和利用。”县政协委员聂培言辞犀利地说。近日,在蒙城县博物馆会议室内,县政协委员们正围绕“文物保护”积极建言,献计献策。

  蒙城系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是先哲庄子的故里,道家文化的圣地。境内古迹遍布,拥有国保单位“尉迟寺遗址”、“万佛塔”;省保单位“文庙”、“马玉昆府第”、“陆建章宅”等一批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容,一些历史遗存被遗忘,很多历史景观频临破败。县政协为了更好的保护历史文化,留住历史记忆,先后在社情民意上刊发《刘海庙亟待维修和保护》及提案《北蒙山的保护》等,都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文物的保护起到助推作用。今天,县政协在对3号重点提案督办中,针对《我县部分文物景点亟待维修和保护》提案,先后实地查看了刘海庙、万佛塔、陆将军府等,看到仅存的一点古建筑也被改建、扩建,对古建筑的破坏令人感到痛心,县城内古建筑有加速消失之势。抢救古建筑,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座谈会上,委员们在听取文化体育旅游局汇报后,针对如何更好、更快对文物实施保护,提建议,想办法。要重点围绕当前经费、属地管理等方面,仔细分析,提出合理性的方法。同时,要求文物部门对老城区内的古建筑进行详细的普查,摸清家底,划分类别,建立起古建筑文物档案。对重点古建筑进行挂牌保护。通过强力的宣传,改变相关单位对保护古建筑认识不足,对古建筑的历史价值了解不多尴尬局面,唤起全民保护文物的意识。建议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古建筑的管理单位或房屋所有人拿出一部分资金,共同对古建筑进行维修。分阶段,有重点的进行保护。专项维修资金由社区管理,文物部门负责审批维修,做到资金管理和维修审批分开。县政府尽快召开城建、土地、房产等有关部门会议,加强对城内古建筑的保护力度,重点是几条古街内的古建筑,对蒙城县城内古建筑分批保护维修,并下发有关文件,阻止破坏古建筑的发生。 (刘勇 本报记者耿纪标)

                                                    通联:蒙城政协办公室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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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