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提高四项社会救助标准
19.05.2016 09:33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2016年,蒙城县提高四项社会救助标准:在城市低保方面,将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至 480元。在农村低保方面,将年人均保障标准由2400元提高至3150元。在农村五保供养方面,将集中供养五保户年人均标准由3900元提高至4150元,将分散供养五保户年人均标准由2286元提高至3150元。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将社会散居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600元提高到900元,将集中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1000元提高到1300元。
上报单位:蒙城县民政局 |
信息作者:吴胜 |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19.05.2016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