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法院通知存档落款提前半个月 致当事人错过上诉期

14.08.2015  16:06

  广德县居民黄女士不服一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向广德县法院提出上诉,并按规定交了上诉案件受理费。之后她却一直没有接到二审通知。今年7月,黄女士发现上诉被驳回了,理由是交上诉费用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撤回上诉”。但她同时惊讶地发现,法院在上诉材料里的《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和她在家里找到的《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原件落款时间差了十几天,而正是这个“时差”导致她上诉失败。当年承办此案的法官承认,黄女士手里的那份《通知》才是真的,而法院的那份是书记员另做的。

   交了上诉费却没见二审

  2011年11月,广德县杨滩乡独树社区村民黄女士和弟弟、弟媳与同村村民刘某某发生争执。在争执中,刘某某受伤。2012年5月,刘某某向广德县法院起诉了黄女士等三人。2012年10月,广德县法院判处黄女士等人赔偿刘某某10428元。

  黄女士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黄女士将上诉状直接寄给了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被转给了广德县人民法院。在收到广德县人民法院发出的一份《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后,黄女士的弟弟通过汇款的方式,将受理费汇进指定的账户。但一晃一年多过去了,案件一直没有二审。

  去年六七月份,广德县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突然上门,说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黄女士和家人这才知道,上诉竟然没有成功。

  被告知交费时过了期限

  “我当时很惊讶,和法院执行的人说,我们上诉了,还没开庭呀!”黄女士告诉记者,在她说明一年多前就递交了上诉状,并已经按时交了上诉费用后,广德县人民法院让她把交费凭证交上去,并补了一份上诉状。

  黄女士以为,这次终于可以进入二审程序了,然而事情又起了波折。

  今年7月,黄女士的弟弟发现自己银行账户上的1万多元钱被法院冻结了,才得知法院仍在执行一审判决,二审还是没影。黄女士很困惑,到广德县人民法院查找原因。

  “法院当时说,我们交上诉受理费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交费时间,所以上诉失败。”黄女士说,她找法院要了一份《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发现落款时间是“2012年12月24日”。按照规定,收到通知后7日内要交费,否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而黄女士的交费时间是2013年1月15日。按照这份通知的落款时间,的确是超过了规定的交费时间。

   两份通知落款时间不同

  然而,黄女士并没有死心,因为她记得,弟弟缴费时并没有超过规定时间。她在家里四处翻找了几天,终于找到了当初法院给她的那份《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原件。

  黄女士把这份《通知》和法院最近给她的《通知》一对比,不禁吓了一跳。因为两份《通知》不仅行文格式有所不同,最关键的是,落款时间也不一样。她在家找到的这份原件,落款时间是“2013年1月8日(注:笔误成2012年1月8日)”。“应该是2013年1月8日。因为案子是2012年10月底才判决的,当时年份写错了。”黄女士告诉记者,按照这份通知的落款,她于2013年1月15日交费,没有超过规定期限。黄女士告诉记者,她认为法院造了一份“假通知”。

  8月7日,记者赶到广德县人民法院,找到了当年承办该案的贺法官,向他展示了黄女士家里找出的落款为“1月8日”的《通知》照片,贺法官说:“应该是真的。”

  记者又问,如果按照这份《通知》的落款时间,2013年1月15日交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贺法官回答,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

  法院称是书记员没记清

  既然法官承认黄女士家里找到的《通知》原件是“真的”,那么,法院前不久提供给黄女士的那份截然不同的《通知》是从哪来的呢?

  贺法官解释说,在得知黄女士和家人已经交了上诉受理费后,广德县法院开始准备上诉材料。“当时找不到她(黄女士),我们书记员为了能尽早把上诉材料交上去,才做了那些材料。”贺法官表示,那份落款“2012年12月24日”的材料是法院工作人员后来“做”的。

  对于为何要“做”一份落款时间“提前”了十余天的《通知》?贺法官解释说,书记员可能不记得当时的具体日期了。

  同时,贺法官告诉记者,既然黄女士已经找到了那份《通知》原件,可以交给广德县人民法院,再由县法院准备上诉材料,和宣城中院协调上诉事宜。贺法官说,由于该案已经过去很长时间,若不能成功上诉,也可以在广德县法院再审。

  黄女士告诉记者,广德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她,希望她能写一个案件重新审理的申请,但黄女士认为自己并没有错,是法院搞了一份“假通知”,后果不应该由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