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鼓励各市县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精简手续方便户口迁移

30.09.2016  17:35

  2014年,安徽省成为全国64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之一。日前,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

精简手续方便户口迁移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实施意见》提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对56%和35%这两个目标,安徽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这两个数据都是预期性的,是根据各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指标测算而得,作为检验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成果和衡量城镇化发展质量的依据。

如何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和能力?《实施意见》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 “劳有所得”方面提出了更为详细具体的思路和举措。其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前提”,鼓励各市县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加快制定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落户目标,确保有意愿有能力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最大限度精简申领城镇户口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方便户口迁移。此外,还有不少创新性内容,如“加强心理健康 教育 ,帮助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融入城市”、“鼓励依托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项目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

提升中心城市吸纳人口能力

在增强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中心城市吸纳人口能力。支持 合肥 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和“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创建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到2020年,合肥城区常住人口达到500万人,成为长江经济带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推动芜(湖)马(鞍山)同城化,提高人口吸引集聚能力,力争将芜马城市组群打造成为Ⅰ型大城市。着力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引导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将具备条件的蚌埠、阜阳、淮南、淮北市和基本具备条件的安庆、六安、滁州、亳州、宿州市有序打造成为Ⅱ型大城市。

此外,安徽省还将培育发展一批新生中小城镇。选择若干建制镇开展设市模式试点,增强中心集镇的人口集聚功能,积极培育镇区人口达10万以上的特大镇,选择80个左右产业基础较好、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积淀深厚的小城镇进行重点扶持,形成一批具有徽风皖韵、凸显专精美活的生态宜居型特色小镇。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上,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现有燃气老旧管道、老旧供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城市和县城建成区 生活 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