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 泗县多措并举落实计生利导政策造福计生家庭

29.12.2014  10:59
      一是 加强与破产(改制)企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前预留资金,保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政策落到实处。2013年以来,共有96名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家庭领取了计生一次性3000元奖励,发放奖励资金28.8万元。        二是 农村奖励扶助“扩面”规模空前,特别扶助制度实现再“提标”。2014年该县共有4871人享受奖(特)扶政策,其中县级提标扩面对象2767人,占享受政策对象56.81%。该县印发《泗县2014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提标)扶助实施办法》,实行特扶对象扶助金发放标准城乡统一,即对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提标发放所需的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承担。2014年,确认特扶对象67人,兑现资金25.1万元。       三是 做大人口基金规模,扩大救助面。2014年,该县共筹集人口基金435.7万元(省级139.2万元、市级296.5万元)。其中:救助计生困难家庭488户,落实救助资金24.4万元;资助贫困计生家庭学子218人,发放助学金43.6万元;为全县72户计生特殊家庭办理了人寿综合保险,保费合计0.7万元;为1284名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妇女办理健康险,保费合计6.4万元;为5908名政策内生育对象办理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险,保费合计29.5万元;为计生干群办理家庭意外伤害险2100人,保费21万元;发放计生特殊家庭大病救助金19.5万元,救助计生困难家庭39户。       四是 提高新农合代缴标准,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投入,全面落实节育奖励全覆盖。2014年,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689.3万元,标准由人均70元提高至100元,受益对象68937人;兑现计生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增补(代缴)资金252.4万元,受益对象62846人;兑现长效节育奖励金231.76万元,受益对象9388人。       五是 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泗政办秘[2014]42号),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轻度、中度、重度)每人每月发放400元、600元、800元护理补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000元。同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支持参加社保,优先安排养老照料,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再生育扶助制度,建立联系帮扶制度,实施紧急慰藉,提供平安保障,提供收养服务,扶持创业就业,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       六是 促进部门普惠政策与计生政策相衔接,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县教体、民政等部门结合部门实际,分别出台了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2014年,县民政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发放低保金27人,发放资金7万余元;县教体局为296名计生家庭子女落实了中考加5分录取县内普通高中的政策;县人社局对城居保优待计生家庭增补资金开设“绿色通道”,补贴资金及时打入个人账户;县卫生局组织为计生特扶对象进行2次免费体检。(张文君  刘国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