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政府出台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实施意见
19.10.2015 22:44
本文来源: 粮食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市、县(含市、区,下同)长责任体系,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出台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三个方面进行贯彻落实。一是明确责任,对市、县长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对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提出要求。二是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分别从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粮食储备等多个方面进行明确,细化落实措施。三是从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出发,建立事后监管和追责体制。
《意见》指出,县级政府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保障粮食安全县长责任体系。要求县长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承担9项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实施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增强粮食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落实粮食产业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县粮油储备规模,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粮食应急保障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http://www.anqing.gov.cn/a/news/bumen/2015/1019/86865.html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9.10.2015 22:44